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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现在不少人家里面装修的时候都会选择用实木地板,但是在买实木地板的时候也有好多问题让人确实是眼花缭乱,安徽马鞍山的消费者王先生最近就给我们讲述了他买实木地板过程当中遇到的问题。
因为实木地板木材生长50年和55年的,木材的本身自然的底色的色彩就会有一些偏差,包括树的话树根、树梢、心材和边材树有有横切和坡切,横切和坡切出来的树的纹理就不一样,为什么叫实木地板实木地板呢?它就要把木材当中这种天然的不同的纹理跟花纹包括木材生长的自然的效果铺设出来,而且实木地板有树根跟树梢,拿一个最深的跟一个最浅的比那色差肯定很大。还有一个他说的什么问题呢?什么非洲柚木、腺瘤豆,我店里标价签上面打的就是腺瘤豆。
记者:我们就想问这个问题,优越性非洲柚木跟腺瘤豆到底是一种东西吗?
张经理:腺瘤豆它是木材名,非洲柚木是俗称,跟你讲一个最简单的比方,咱们说西红柿番茄一样,你要是像我们老家那边就说是洋柿子,在别的地方有的地方叫西红柿,有的叫番茄,如果统称为叫番茄的话,全国各地包括外国人都懂,我要说洋柿子你知道是什么吗?这个作为一个行业标准有一个木材名,木材名作为厂家来说是必须要打的,因为要让客户明明白白知道木材是什么样的木材,俗称,俗称就是为了让消费者能明白是什么东西,毕竟从国外进口回来的木材有很多种名称是中国人理解不了的,也不明白的,因为前期的时候这种解决方案的时候,意见我们厂家都给过他,我们厂家的处理售后的经理跟他沟通协调了一个多月,不是我们不给他解决,而是真的个客户太难讲话了,他就是无原则的去要求你。
消费者王先生和商家各自的说法,其中最大的争议就是材质的问题。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研究员张立非女士就非洲柚木与腺瘤豆问题作了分析。
张立非:非洲柚木这个名称是不确切的,因为在木材每一个名称之前都有国家标准,而且都有定义,没有非洲柚木这个说法。腺瘤豆有这种木材,它是豆科的一种木材,在市场上有实木,完全可以作为木地板作为一个材种来利用的。
但是我们在家装市场去选购木地板的时候,我们看得更多的产品的名称是非洲柚木而不是腺瘤豆。
张立非:这不可以。因为柚木有一种木材,但是没有非洲柚木,因为柚木这个材质名气比较好,所以往往有些商家为了卖得好,把别的木头改一下就叫做非洲柚木了,专门有柚木这种木材。
因为木材本身是生物,生物就是有变化,木材它有一个色泽的差距,它不是一个天然的东西,它不可能都是均值的,一模一样的,所以这是天然存在的。
我们经常在实木地板市场上会看到,说这是一等品,然后那个是二等品,有没有这样的说法,实木地板有没有等级划分,该怎么样划分,有没有标准?
张立非:这个不是我们研究的内容,因为这个我解释不了,我主要是做对木材的名称进行鉴定,俗话就叫木材鉴定,每一个木材它有一个名字,而且有国家标准,我对名称,因为它是一个技术鉴定,是通过解剖手段来确定的,所以我对名称研究得比较透彻,对于等级,这是一个生产厂家来执行的事情,所以我不太清楚。
国家对实木地板的纹理没有明确的一个规定,但是消费者在订货的时候从商家那里是要了一块样品地板,说这块样品就是一个约定,是不是可以这样来理解?样品能不能作为一个法律上的约定呢?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包华认为是可以的。
包华:我认为是可以的,我们之所以要留存样品,就是要拿样品和实际交付的产品做一个比对,作为样品实际上是双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的一个依据,基于这个样品作为依据双方来达成一致的,但刚才那位商家说的也确实如此,我们说的实木地板确实在客观上存在一定的色差,包括在纹理上也会存在一定的差异,所以在买实木地板的时候这种色差和纹理上的差异只要不是非常的显著,在铺装的时候不会产生一个很明显的视觉的效果或者一个误差的效果就可以,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大量的会碰到同样材质但是有一定色差、纹理不一致的地板在铺设,有这种情况。
因为消费者一再的说订的是非洲柚木,而你给我的是腺瘤豆,但是刚才张女士也给我们解释了,实际上腺瘤豆这种木材是真实存在的,而非洲柚木是完全不存在,虚构的一个名字。这种偷梁换柱的做法,包华认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条文。
包华:我认为这样的宣传推广的方式有存在误导的嫌疑,柚木本身是存在的,而且是比较名贵的,我了解了一下价格还不低,比较名贵的,可能很多地方用这种产品进行加工的时候它的成品价格是比较高的。如果我们用非洲柚木可能会给别人一个误导,认为这个产品也是不错的,也是一个跟柚木相近似的一个产地不同的树种,可能会给这个产品本身的材质产生一定的误导,从而最终误导到价格上。至于现在所说的腺瘤豆他在产品包装写的是腺瘤豆,交付的也是腺瘤豆,那么从包装到实际交付这个本身是一致的,但是跟他的宣传口径来说是有不一致的地方。也就是说商家在使用了一个不客观、不真实、不科学的名词去误导消费者,这种效果一旦产生的话,商家还是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商家说王先生当时签的合同是木门和门套的,只是在上面写了地板是非洲柚木,交的定金是木门和门套的定金而且定金已经抵做费用了,没有留下定金和地板,这个合同是无效的。包华认为,这样的解释是不合法、不合规的,已经涉嫌欺诈。
这件事情到底最后应该如何解决,因为现在是厂家和商家以及消费者刚才就赔偿的问题已经说了,因为数额上达不成一致的意见,所以没有达成一个谅解。然后商家现在提出来说你们只可能走法律的途径,没有一个协商的余地了,包华你觉得这件事情如果说双方要能够协商解决的话,怎么样解决途径是更好的?
包华:我觉得可能是在于担心出现一种示范性的效果,也就是说我让了你可能别人还会找我,因为我可能跟很多的消费者都说过非洲柚木这个名词,用这个名词我去销售,我这个做法可能已经存在一段时间了,已经卖过很多消费者了,他担心会有这种示范效果,在这种情况之下如果对某一个消费者进行协调或者和解的话,可能其他消费者都会找我,他会有这样的担心。
但是也必须要强调,这样的担心本身并不是因为消费者维权错误,而是因为商家的经营手法出现了错误,所以这个责任应该商家自己来承担。商家现在如果是拒绝调解也未尝不可,我们相信消费者去打官司去诉讼也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我想一个商家通过和解的方式,来主动承担自己的责任,这种社会的效果包括宣传的效果我相信会比法院判的效果要好,因为实际上法院判决也会被法院公开在一个公开的网站上,大家也能够查到,而如果查到这样的判决相信对于一般的企业而言,它的商业信用的影响是比较大的。
所以我还是建议去协调,协商的口径无非是,第一个是退货,第二给消费者把现场的客厅的装修恢复原状。因为大家都知道实木地板装修是要打地红的,所以这个是要恢复原状的。然后针对于延误工期的这段时间的房屋使用价值给消费者一个赔偿,这个赔偿比较好算,当地的房屋租金价格如果耽误20天那就给20天租金就好了,我这个都是有口径都是有这样的因素和标准能够判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