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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家质检总局28日公布的刨花板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显示,有27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国家质检总局28日公布的刨花板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显示,有27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本次共抽查了天津、河北、辽宁、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47家企业生产的147种刨花板产品。依据《刨花板》GB/T 4897-200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 18580-2001标准的规定,对刨花板产品的吸水厚度膨胀率、静曲强度、内结合强度、表面结合强度、甲醛释放量等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检验,有27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甲醛释放量、吸水厚度膨胀率、静曲强度、内结合强度、表面结合强度项目。
国家质检总局表示,已责成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企业名称
所在地
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批号)
抽查结果
主要不合格项目
承检单位
廊坊意和木业有限公司
河北省
意和
2440×1220×16(mm),在干燥状态下使用的普通用板
2011-12-21
不合格
吸水厚度膨胀率
国家人造板与木竹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沭阳县潼阳镇胜华木制品厂
江苏省
浦河
2440×1220×15(mm),在干燥状态下使用的普通用板
2012-02-10
不合格
吸水厚度膨胀率
国家木制家具及人造板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徐州)
浙江安吉强裕人造板有限公司
浙江省
--
2440×1220×15 (mm),在干燥状态下使用的普通用板
2011-12
不合格
甲醛释放量
国家竹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湖州织里森贝木业厂
浙江省
--
2440×1220×18 (mm),在干燥状态下使用的普通用板
2012-02
不合格
吸水厚度膨胀率
国家竹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浙江伟林木业有限公司
浙江省
伟凌
2440×1220×18 (mm),在干燥状态下使用的普通用板
2011-12
不合格
吸水厚度膨胀率
国家竹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衢州市宏源木业有限公司
浙江省
--
2440×1220×15 (mm),在干燥状态下使用的普通用板
2012-02
不合格
吸水厚度膨胀率、静曲强度
国家竹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江山市为民木业有限公司
浙江省
伟名
2440×1220×18 (mm),在干燥状态下使用的家具及室内装修用板
2011-12
不合格
吸水厚度膨胀率
国家竹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怀宁县新城人造板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
--
2440×1220×12 (mm),在干燥状态下使用的普通用板
2011-12
不合格
吸水厚度膨胀率
国家竹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怀宁县安泰木业有限公司
安徽省
--
2440×1220×11 (mm),在干燥状态下使用的普通用板
2011-12
不合格
吸水厚度膨胀率、静曲强度、表面结合强度
国家竹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福建泉州市万兴木业有限公司